公民申请配偶或未婚者来美的途径?
一般来说, 公民申请配偶或未婚妻或夫来美,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:
- 公民的未婚夫/妻签证(即K-1签证): K-1签证允许美国公民申请海外未婚夫/妻来美,并在未婚夫/妻来美后90天内结婚;婚后向美国移民局申请绿卡。
K-1签证一般6-9月的时间即可拿到来美的签证。
如果到美国后90天之内没有结婚, 就属于非法滞留, 必须离境。
K-1身份不能延期,也不能以任何其它方式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。
- 公民配偶的K-3签证: 如果已在美国境外登记结婚, 又想让配偶尽快来美。 可以为美国境外的配偶提交亲属移民申请;然后在收到了亲属移民申请的收据后, 向移民局申请配偶的K-3签证。 K-3签证的审理过程和时间与K-1签证大致相同。 持K-3签证来美后, 再申请调整身份(即申请绿卡)。
- 公民配偶的移民签证: 如果已在美国境外登记结婚, 可以为海外的配偶向美国移民局直接递交亲属移民申请。 申请批准后, 海外配偶通过领馆的面谈,就能来美。 配偶一到美国, 就能拿到绿卡。 公民直系亲属审理过程较长,一般可能要等二、三年才能来美。
(王维山律师, 212-219-9038, www.attywang.com)